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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業醫師考試培訓招生簡章

    最近在學212人    |    累計已申請報名531人    |    熱度3188°C

    報名時間:

    2023/09/22 - 2023/09/29

    班級類別:

    遠程班

    上課地點:

    廈門

    授課學校:

    閩州教育

    課程費用:

    面議
    立即報名
    在線咨詢
    課程介紹

    執業醫師考試培訓招生簡章


    一、執業醫師類別

    執業醫師類別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和公共衛生。

    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維醫、傣醫、朝醫、壯醫。

    二、考試介紹

            醫師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評價申請醫師資格者是否具備從事醫師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與技能的考試。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

     實踐技能考試采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內容設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于9月中旬舉行,具體時間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公告時間為準。執業醫師考試時間為2天,分4個單元;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時間為1天,分2個單元,每單元均為兩個半小時。

    醫學綜合筆試全部采用選擇題形式。采用A型和B型題,共有A1、A2、A3、A4、B1五種題型。助理醫師適當減少或不采用A3型題。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約為600題,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總題量為300題。 

    考試由衛生部主管全國的醫師工作,縣級以上衛生、中醫藥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醫師工作。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解放軍總后衛生部以及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四部委局共同成立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負責全國醫師資格考試,負責研究制定四個類別醫師資格考試的共性政策;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和實際操作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三、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分為三類,一類是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高中等中醫藥院校畢業生;一類是國家認可的以師承方式學習的人員;一類是符合報名條件的外籍人員和臺港澳居民。

    ()、具有規定學歷的學生

    1.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畢業后在醫療、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2.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具有高等學校中醫學?茖W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的;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具有中等專業學校中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3.七年制中醫學臨床碩士和八年制畢業生在學習期間有相當于大學本科的一年生產實習和一年以上嚴格的臨床實踐訓練的,以及中醫學專業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學習期間已具有一年以上的臨床實踐訓練的,可以申請在畢業當年申請參加中醫執業醫師考試;

    4、中醫類別專業的畢業生不能報考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資格考試。

    ()、師承和確有專長考生

    1.《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前的人員

    1)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縣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學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在1998年6月26日前已經地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審定為確有專長并經縣級以上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取得有效行醫資格的人員,經過資格考核可以申請參加考試,1999年和2000年未申請參加資格考核的除外。

      2.《執業醫師法》頒布以后的人員

    1)師承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需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并連續跟師學習滿3年。指導老師必須具有中醫、民族醫執業醫師資格并從事中醫、民族醫臨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具有中醫、民族醫醫學專業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應具備: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并經省級的市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確認醫術有專長;

    3)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后,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授予《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證書》或《傳統醫學醫術確有專長證書》的。ㄗ灾螀^、直轄市)內的醫療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可以申請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4)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機構中從事傳統醫學醫療工作滿5年,可以申請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外籍人員和臺港澳居民

    1.外籍人員:

    1)取得我國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并在提供外籍人員在中國中醫學專業學歷教育的高等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實習滿一年的外籍人員,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2)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我國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2.臺港澳居民:

    1)臺灣居民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和外籍人員條件一樣;

    2)取得內地中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后,在內地三級中醫醫院不間斷實習滿一年并經考核合格。獲得香港和澳門合法行醫權并在香港和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考試;

    3)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的條件同內地碩士和博士研究生;

    4)香港居民取得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浸會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并取得香港合法行醫權后,在內地三級中醫院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香港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澳門居民取得澳門科技大學中醫專業本科學歷,并取得澳門合法行醫權后,在內地三級中醫醫不間斷實習期滿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或在澳門執照行醫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據此規定“學歷審核”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A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藥學類、中藥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四)研究生學歷

    1.中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在符合條件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臨床實踐,至當次醫學綜合筆試時累計實踐時間滿1年的,以符合條件的本科學歷和專業,于在學期間報考中醫類別醫師資格。

    中醫學長學制學生在學期間已完成1年臨床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臨床實踐的,以本科學歷報考中醫類別醫師資格。

    2.中醫學學位研究生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提供學位證書等材料,證明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學歷,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醫學、民族醫學專業的學術學位(原“科學學位”)研究生,具有相當于大學本科1年的臨床或公共衛生畢業實習和1年以上的臨床或公共衛生實踐的,該研究生學歷和學科作為報考相應類別醫師資格的依據。在研究生畢業當年報考者,須在當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畢業證書,方可參加醫學綜合筆試。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學術學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學歷不作為報考各類別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五)本科學歷

    1.五年及以上學制中醫學、針灸推拿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醫學、傣醫學、壯醫學、哈薩克醫學專業本科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本科學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3.專升本醫學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專業必須與?茖I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學歷方可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六)高職(?疲⿲W歷

    1.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經教育部同意設置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含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蒙醫學、藏醫學、維醫學等)畢業生,其?茖W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經省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設置的醫學類專業(參照同期本科專業名稱)畢業生,其?茖W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經省級以上教育、衛生行政部門同意舉辦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畢業生,其?茖W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取得資格后限定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滿5年后,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初中起點5年制醫學專業畢業生,其?茖W歷不能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符合本款規定的醫學專業?茖W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應以學歷專業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醫學專業?茖W歷加注醫學專業方向的,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除外。

        (七)中職(中專)學歷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學經教育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中醫、民族醫類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中醫類別相應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等中醫類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后限定到基層醫療機構執業。

    2.衛生職業高中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3.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八)成人教育學歷

    1.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高等教育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學的成人中專醫學類專業畢業生,其成人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九)師承和確有專長

    1.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應符合《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第二十七條、二十八條有關規定。

    2.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后,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成人高等教育中醫類醫學專業?埔陨蠈W歷,其執業時間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時間符合規定的,可以報考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類別相應的執業醫師資格。

        (十)其他

    取得國外醫學學歷學位的中國大陸居民,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同時符合《執業醫師法》及其有關文件規定的,可以按照本規定報考。

    特別說明:

    1.報考試用期截止日期及試用期證明有效期。

    1)報名時考生應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試用期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證明。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當提交試用機構出具的試用證明,試用證明的截止日期大部分考區為當年8月31日前.

     考生報考時應當在與報考類別相一致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試用時間或累計(含多個機構)試用時間滿1年。

    2)現役軍人必須持所在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方可報考。

    3)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年有效。

     2.關于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效身份證件的詳細說明:

    1)中國大陸公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軍官證、警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軍隊學員證;臺港澳地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臺港澳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2)外籍人員的有效身份證件為護照。

      注:盲人醫療按摩人員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其考試辦法另行制定。

    四、報名時間

      執業醫師報名時間一般是在每年2月份-3月份左右,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報名的具體時間如下: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2月4日-2月22日24時,

    (2)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2月24日-3月10日。

    五、報名方式

    執業醫師考試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步,執業醫師考試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步驟1、考生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步驟2、參加報名前請先確認是否已注冊,如果沒有,請先點擊“注冊”按鈕進行網上注冊,注冊成功后該用戶名可用于國家醫學考試中心開放的所有考試報名(注意:注冊成功后,用戶名將不能被更改,請選擇容易記憶的用戶名并牢記該用戶名和密碼)。

    步驟3、用上一步驟中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并完善“個人信息”項下相關內容。

    步驟4、在“考試報名”項下進行報名信息填寫。

    步驟5、報名完成后,打印《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

    (二)、現場報名

    考生持所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及書面報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考生在考點打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后,辦理交費手續(如所報考的考區開通了網上繳費功能,可在規定的繳費時間段內進行網上繳費)。

    重要提示:考生在審核現場應仔細核對、確認報名信息,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六、考試科目

    臨床、口腔、公衛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分為基礎綜合、專業綜合和實踐綜合三部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

    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師資格考試科目具體如下:

    類別

    考試對象

    考試科目

    中醫

    具有規定學歷執業醫師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中醫

    師承和確有專長執業醫師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中醫

    具有規定學歷執業助理醫師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中醫

    師承和確有專長執業助理醫師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內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醫內科學、中醫外科學、中醫婦科學、中醫兒科學、針灸學

    中西醫結合

    執業醫師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診斷學基礎、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藥理、衛生法規、中西醫結合內科學、中西醫結合外科學、中西醫結合婦科學、中西醫結合兒科學、針灸學

    中西醫結合

    執業助理醫師

    中醫基礎理論(含中醫經典著作內容)、中醫診斷學、中藥學、方劑學、診斷學基礎、藥理、醫學倫理學、傳染病學、衛生法規、中西醫結合內科學、中西醫結合外科學、中西醫結合婦科學、中西醫結合兒科學、針灸學

    七、資格注冊

    根據《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醫師執業應當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未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1、注冊條件:凡取得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

     2、不予注冊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3)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4)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疾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

    5)重新申請注冊,經考核不合格的;

    6)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7)被查實曾使用偽造醫師資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醫師資格進行注冊的;

    8)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3、注冊內容:包括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

      執業地點是指執業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行政區劃和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縣級行政區劃。

     執業類別是指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

     執業范圍是指醫師在醫療、預防、保健活動中從事的與其執業能力相適應的專業。

    4、注冊程序: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擬在預防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該機構的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在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并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醫師只有一個執業機構的,視為其主要執業機構。醫師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應當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增加注冊。執業助理醫師只能注冊一個執業地點。

      5、申請醫師執業注冊提交材料:

    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聘用證明;

    4)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獲得醫師資格后二年內未注冊者、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或者本辦法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注冊時,還應當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連續6個月以上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6、注冊變更: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通過國家醫師管理信息系統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及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衛生部公布的《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八.更多詳細聯系我們

        報名電話:185-5928-9775(微信號)   林老師
                  185-5969-5373(微信號)   羅老師
        報名地址:閩州教育職業培訓中心
        招生網址:www.91499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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